西醫陳永興失德罪成 除牌1個月

【本報訊】西醫陳永興疑因恐嚇和滋擾鄰居而遭民事興訟,遭法庭頒發禁制令,他不服上訴,敗訴後需支付賠償及訟費共約150萬元,惟陳支付部分款項後,一直拖欠餘下的130萬元,最終被法庭判囚一個月。該鄰居向醫務委員會投訴,指陳不遵從法庭命令的行為屬專業失德,醫委會昨日召開紀律聆訊,陳缺席之餘亦未有派代表律師應訊,醫委會裁定陳一項專業失德罪成,將其名字要從普通科醫生名冊中除名1個月。

案情指,早於2008年,居於何文田加多利山豪宅的陳永興與鄰居因事起爭執後,他多次做出恐嚇和滋擾鄰居的行為,包括用粗口指罵、破壞鄰居住所等。鄰居於2010年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禁制陳作出恐嚇和滋擾行為,及阻止他走近鄰居10米內的範圍,高院在2014年頒發禁制令。陳不服上訴,敗訴後再被判需支付共約150萬元。

陳支付當中20萬元,一直拖欠餘下的130萬元,期間更曾缺席法庭聆訊、故意將手上股票轉讓他人、不提交完整的銀行財務紀錄及漠視法庭命令等,令法庭最終要將他判囚1個月以作懲戒。據了解,陳在服刑過後,至今仍未清繳費用。案中鄰居之一的譚倩雯(譯音)認為,陳漠視法庭的行為亦屬專業失德。

有損行業名聲 亦屬專業失德

醫委會研訊小組昨就案情作出研究討論後,終裁定陳永興專業失德罪成立;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指,若然醫生做出一些不道德的行為,有損行業的名聲,亦算專業失德。

劉又指,是首次遇到這種案件,形容正常人都不會這樣漠視法庭命令。他特別提到,醫生要有誠信,但陳不承認在事件中有錯、漠視法庭、守法意識薄弱,令人擔心陳會否不守醫生守則,這亦令病人難以信任。劉表明,若陳除名一個月後想復牌,將要說服大部分委員,他已知道錯誤並作出行動補救,方獲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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