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3日兩為黎智英代言 遭質疑違保釋條件

【本報訊】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黎智英日前獲准以1,000萬元保釋,不得在保釋期間在網上社交平台發布貼文和評論等。不過,被禁止離家的黎智英自保釋後連續3天於寓所攪局,上周五更密會「搞事四人幫」成員及泛民主派人士,其中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與黎會面後,3日內兩度在網上開直播為黎護航反駁外界批評。政界質疑林卓廷猶如化身黎的代言人,指這與黎間接在網上開台評論無異,本質上疑違反保釋條件。

事緣林卓廷與黎智英會面後,當晚晚上在社交平台直播,反駁深水埗前區議員李梓敬對於黎智英獲保釋一事發表的言論。李梓敬指法庭沒收黎的旅遊證件無用,若黎要逃走大可如「12瞞徒」安排「大飛」先到台灣再轉機,又認為黎獲准以1,000萬港元保釋換取人身自由「算咩錢」,指黎現時於何文田的寓所都價值數億港元。

對此,林卓廷代黎逐一反駁指,黎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已了解自己將成為頭號打擊對象,明知有風險仍留在香港是為了堅守信念。他又反問李梓敬「唔好咁天真以為無人監視黎智英」。他又指,自己曾到黎的寓所,重申黎只是租住該處。

對於林卓廷為黎作出一連串的辯解,深水埗前區議員陳穎欣前日在社交平台上載的影片中,批評林卓廷如化身黎的代言人,質疑與黎智英間接使用社交平台作評論沒有分別,認為處理案件的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未有考慮這點,指黎本質上疑違反保釋條件,希望律政司可正視事件。

指黎「要走就走咗九世啦」

昨晚林卓廷再度在網上開直播,再為黎智英幫腔,指黎是不會潛逃,「要走就走咗九世啦」,又認為現時有警崗,就更加不會潛逃。對於被質疑是黎的代言人,林反駁直斥荒謬,指法官的保釋條件並沒有限制黎在家中與誰人會面,亦沒有限制其家人、朋友等對外就政治問題和黎的案件作評論。

退休裁判官黃汝榮指法官要求黎智英支付1000萬港元的保釋金以及3個擔保人每人提供10萬港元,而這筆保釋金對黎來說如同九牛一毛,提供擔保的3人中,更有不少於一人本身也是官司纏身,其操守不可信,指這些保釋條件毫無意義。律師黃英豪直指黎智英長期經商,與外國勾連密切,潛逃能力強及機會多,且資源豐富,而保釋條件中也沒有列明警對黎實施必要的管控,因此並不能消除黎潛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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