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僱主支薪的保就業第1期及第2期計劃完結,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共接獲逾千宗舉報,主要涉及無理減少員工數目或辭退員工、減薪等,但當中僅不足三成個案轉交其他部門跟進。而同時取得兩期工資補貼的14.4萬僱主中,近兩成即約2.8萬僱主因未有履行計劃承諾而被扣除補貼,平均計每名僱主僅扣除約1.7萬元。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回覆本報查詢時稱,截至本月11日共接獲1,030宗舉報,主要涉及無理減少員工人數或辭退員工、不適時發放工資或減薪、疑似公司倒閉或轉換經營者等。
當中900宗完成調查,不足三成個案交其他部門跟進處理,如分別有240宗及18宗個案轉介至勞工處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海關及入境事務處亦各獲轉介一宗個案。秘書處表示會積極跟進與僱主裁員、減薪或強迫放無薪假有關的舉報。若發現有僱主的違規行為有牽涉刑事成分,則會將個案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至於同時取得兩期工資補貼的14.4萬僱主中,28,500名僱主因未有履行補貼期間不裁員,以及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兩項承諾,而被扣除補貼,涉款約5.1億元,平均每個僱主僅被扣除約1.7萬元補貼。
秘書處續稱,現時正陸續處理僱主在補貼期內的強積金供款紀錄,若是兩期均獲得補貼的僱主,他們於第1期補助期間違規要被扣除的補貼,將與第2期罰則一併處理。至於只獲發第1期補助的僱主,政府將在完成審視強積金紀錄後,收回未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或徵收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