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訂購的3款新冠疫苗最快下月起陸續抵港,一直宣稱港人注射哪款疫苗「無得揀」而被炮轟的港府,在澳門政府表明市民可自由選擇疫苗後,昨隨即「跟風」,改口稱港人可按自己喜好選擇何時何地接種不同疫苗,但由於每個時段及地點可能只有一款疫苗,死撐說法與早前無異。港府將成立保障基金,市民接種後若出現罕見或未能預見的嚴重不良反應,基金會提供即時經濟支援。有專家擔心市民對疫苗喜好不一,較受歡迎的疫苗會出現求過於供情況,變相逼未能預約的市民「焗」打其他疫苗。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行政會議昨召開特別會議,制訂有關緊急接種疫苗的新規例,規例有效期為一年,直至明年12月23日,賦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核准疫苗使用。她指除了復星醫藥、BioNTech藥廠,港府亦已與阿斯利康藥廠達成協議,採購其與牛津大學研發的750萬劑疫苗,即3間藥廠合共提供2,250萬劑,每人打兩針,足夠全港人口使用,港府亦會繼續尋找第4款疫苗,採購多750萬劑。港府將設立電子系統,即電子版針卡,記錄市民接受病毒檢測及接種疫苗的資料。
對於全城關注的疫苗副作用問題,林鄭強調注射的好處遠比風險多,但承認疫苗很新,研發時間亦比傳統疫苗大大壓縮,不排除大規模人口接種後,會出現嚴重不良反應個案。她又指港府會為藥廠提供一定程度的免責權,當市民就疫苗進行申索,會由政府承擔賠償。她認為此屬合理安排,與藥廠的協議亦有免責條款,否則根本難以買到疫苗。
她又指藥廠即使有免責權,亦非完全不用負責,若疫苗問題涉及嚴重疏忽、欺詐或不當行為,藥廠仍要負責。當市民接種後出現罕見或未能預見的嚴重不良反應,可向藥廠追究責任,但追討需時,因此港府參考外國做法,計劃成立保障基金,一旦接種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並證實是由疫苗引起,可迅速提供經濟支援,稍後會經立法會批出撥款,但涉及多少公帑,目前難評估。港府目前已動用84億元採購及接種疫苗,如果不足,會再向財委會申請撥款。
對於疫苗選擇問題,林鄭曾宣稱市民無法自行選擇接種哪一款疫苗,惟昨轉口風,指政府會安排醫院、私家診所、安老院、特設社區接種中心等地點為市民打針,每個地點提供的疫苗可能不同,而市民接種前有知情權,因此可按地點或疫苗到港時間,自由選擇到何處接種。對於此安排變相等於「有得揀」,林鄭指可能早前回答傳媒問題時「講得唔清楚」,死撐說法無變。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認為,擔心市民只是「表面」有得揀注射哪款疫苗,若某隻疫苗較受歡迎,或公眾對其較有信心,可能該款疫苗會出現求過於供的情況,令有關接種場地大排長龍,變相逼未能預約的市民「焗」打其他款的疫苗。她呼籲港府應觀察市民喜好,與藥廠商討能否加購受歡迎的疫苗。她又促政府交代保障基金的詳情,讓市民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