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運強潛逃播毒 醫局失職 須迫令交代行蹤

新冠肺炎確診者李運強日前逃離醫院,一度行蹤不明,引來全城恐慌,相隔3日才被尋回,雖已送返醫院,但據了解,他仍然拒絕透露自己失蹤期間的行蹤,以及接觸過甚麼人。據悉,醫管局會負責跟進追蹤及處理事件。有議員狠批李運強的行為非常自私及不負責任,完全罔顧公共利益,促請相關部門要求他交代行蹤,追查有否播毒及考慮作出起訴,以儆效尤。另有議員建議加重相關罰則,提高阻嚇力。

議員柯創盛對於有確診者潛逃大為緊張,早前在其社交網站專頁發貼,呼籲市民幫眼尋人。對於現時病人仍不肯透露自己的行蹤,柯對此大為氣憤,直斥該病人行為極不負責任,「他死口不肯透露自己曾去過哪裏,非常自私!」他認為,有關部門應向他施壓,迫他講出行蹤。倘若檢控,應考慮重罰以提高阻嚇力。

倡增醫院保安 防事件重演

柯認為,醫管局應盡力追蹤該病人的行蹤,亦可考慮請警方等部門協助追蹤。他又促請醫管局加強醫院保安,嚴防同類事件再度發生,坦言:「現時只走失一個人,便引起公眾恐慌,擔心有播毒危機。難保他朝陸續有來,再有病人潛逃,後果便不堪設想。」

議員葛珮帆亦譴責李運強的行為自私,認為追蹤其行蹤固然重要,而今次事件亦為一個警號,提醒醫管局要防範同類事件發生。她又指,除了今次潛逃的李運強,例如歌舞群組等部分病人,亦不肯透露自己的行蹤,她建議政府站在防疫抗疫角度,要想方法迫令患者講出自己行蹤,可考慮訂立新例規管。

罰則被指太輕 欠缺阻嚇力

此外,對於逃離醫院的病人,根據香港法例《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一經定罪,僅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2個月。葛認為有關罰則太輕,不能起阻嚇作用,建議修訂加重罰則。

醫管局發言人回覆指,有關個案正由警方跟進,醫管局暫時沒有補充。惟有消息指,有關個案是由醫管局負責跟進追蹤及管理。因此仍未知今次事件是否由醫管局負責。

63歲新冠肺炎確診男病人李運強,上周五突然逃離伊利沙伯醫院隔離病房,警方隨即全城通緝,但屢尋不獲,終在本周日在旺角街頭緝獲,隨後把他送返伊利沙伯醫院接受隔離治療。消息指,李運強需要繼續留院,出院時將會被拘捕,並且視乎法律意見決定會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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