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毒氣殺妻女案 許金山提上訴 不排除死者搬瑜伽球上車

【本報訊】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涉嫌以一氧化碳注入瑜伽球毒殺妻子和女兒,他於2018年在高院被陪審團裁定兩項謀殺罪成,依例被判終身監禁。許昨天在上訴庭就定罪上訴,聲稱事件純屬意外,當日將瑜伽球放入車輛的人可能是妻子或女兒,而他在出事時正在中大出席校內典禮,有不在場證據,但原審法官指引陪審團時,卻錯誤排除了兩名死者放將瑜伽球放入車的可能性。

55歲上訴人許金山,被控於2015年5月22日謀殺其妻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16歲)。已服刑兩年多的許金山,昨天身穿西裝出庭應訊,顯得精神飽滿。他在犯人欄內多次遞紙給予代表律師指示,更一度站起來,要求取代其律師發言,但遭法官制止。

官質疑沒理由拔走氣塞

就許指瑜伽球有可能是兩名死者放入車內,上訴庭法官提出質疑,指她們的家傭供稱當日見不到她們拿東西上車,而黃當日出門只為接送女兒,而不是去上瑜伽班,況且瑜伽球是被告帶回家,就算黃真的放瑜伽球入車,黃也沒理由將球上氣塞拔走。

案情指,2015年5月22日,有途人發現一輛Mini Cooper泊在西貢西澳村巴士站外,兩名死者躺在前座司機及乘客位,警方接報救出她們,惟她們經搶救後不治。驗屍後發現她們死於一氧化碳中毒,但驗車發現機件沒有故障,最終發現毒氣源自車尾箱的瑜伽球。許事後稱在中大進行一氧化碳中毒研究,承認案發前把載入一氧化碳的瑜伽球帶回家,聲稱用作殺老鼠之用,又指女兒因學習壓力利用瑜伽球自殺。他承認與其女學生有婚外情,黃知情亦表示接受。案件編號:CACC 30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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