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媒周五(11日)報道,美國財政部至今制裁香港逾120間公司中,有13間的地址位於灣仔,而當中5間屬空殼公司。報道質疑其存在原因,是為了逃避美方執法部門監視,並質疑香港政府不願合作,導致美方制裁行動作用有限。香港公司註冊處回應報道時指,美國對香港公司實施的制裁屬單方面,在香港法律中沒有效力。
報道指,在香港成立門面公司(front companies)並不違法,它們沒有重大資產或活躍經營活動,可被用來掩飾非法或不道德交易、避稅及逃避審查。美媒疑惑上述5間公司何以選址灣仔,質疑或與地點優越及租金便宜有關,也有很大機會是因為香港已融入全球金融體系,容易設立公司及聘請受過高等教育的本地僱員。
截至今年6月底,香港已有超過7,000間獲發牌照的信託公司及公司服務提供者,但有專家質疑香港的公司註冊及商業秘書服務缺乏監管,吸引商業及離岸中心前來,但同時亦產生門面公司所帶來的問題。報道續指,香港政府將大部分監管精力集中在銀行業,而2018年修訂引入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的條例,其有效性仍有待觀察。
報道同時提到,由於其他政府毋須跟隨美國牽頭的制裁行動,而香港逐漸融入內地體制,再加上美國繼續維持對中港多名官員實施制裁,使香港當局或不太願意與華府合作,導致上述門面公司更容易在香港成立及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