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於去年7月21日發生白衣人襲擊市民事件,翌日有人到荃灣荃豐中心的何君堯立法會議員辦事處大肆破壞。首先破壞的男學生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後,於今年8月被判12個月感化令,惟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要求法庭覆核刑期,改判他拘禁式刑罰。裁判官溫紹明昨天批准控方申請,下令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可保釋至12月22日等候判刑。
控方昨天指,案情嚴重,被告朱沛恆(18歲)是首位使用金屬座去敲打玻璃牆的在場人士,亦間接鼓舞他人參與破壞,而當天是7‧21事件的翌日,會有不同政見人士發生衝突的風險,而被告能預期當日示威亦有機會演變成暴力事件。惟裁判官卻表示,在去年7月之前,不是每次示威遊行都必演變成暴力事件,而7‧21事件可謂是轉捩點。控方又指,被告當日有預謀犯事,其意圖是去教訓他認為做錯事的人,社會不能接納其不負責任和非法的行為,遂冀法庭判處拘禁式刑罰。案件編號:STCC 418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