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虛擬貨幣「比特幣」本地交易平台「比特通」創辦人梁永熹,涉嫌於2017年欺騙一名女投資者把1,000個比特幣轉移到一個離線錢包,並變賣了其中180個。梁否認一項欺詐罪及4項洗黑錢罪,涉款逾1,100萬港元。案件經審訊後,他昨天在區院獲判罪名不成立。
法官接納辯方說法,即事主曾用比特幣去交換被告的「大眾幣」,惟因為被告事後回覆事主查詢時曾誤導事主,令她不知道比特幣的去向,被告有自招嫌疑,故拒絕他的訟費申請。
辯方早前聲稱,被告梁永熹(36歲)曾和事主忻汝英透過通訊程式「密安訊」討論貨幣交易事宜,但事主否認該說法。法官昨天指出,根據軟件的紀錄顯示,被告和一名人士之間曾有關於轉帳的訊息,而該名人士的登記電郵地址屬事主所有,故裁定兩人之間曾用「密安訊」討論交易事宜。此外,事主在庭上講述設定離線錢包的程序時,亦與控方專家證人不符,故不接納事主證供,裁定被告無罪。案件編號:DCCC 49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