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許智峯因去年7月6日「光復屯門公園」而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等3項罪名,上周四在區域法院提訊時,控方曾要求許交出旅遊證件,但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拒絕申請。對於許智峯今次棄保潛逃事件,議員何君堯指律政司及司法機構應該「經一事、長一智」,重新檢視批准保釋申請的制度。
何君堯稱,有鑑於最近出現12名港人涉偷渡往台灣時被廣東海警截獲,加上許智峯潛逃往丹麥的事件,認為棄保潛逃的事件頻頻發生,故促請法院在批准所有反修例相關案件的保釋申請前,需要慎重考慮或提出更嚴厲的條件。
何舉例指,東區裁判官錢禮早前批准一名曾於去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涉觸犯暴動罪的被告保釋,何對該名職業不詳、沒有報稱地址的被告獲法庭批出保釋表示極度不理解。
對於司法機構需收緊保釋條件。何君堯指律政司有責任提出合適條款,但釐定及接受控方要求與否,則需由法官作最後把關。他指出,不少參與反修例事件的人士已前往外國,認為律政司應就保釋條件提出指引;法院亦應該加重保釋金,以減低潛逃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