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月多次被債權人入稟追討欠款,涉及欠款累積超過一億元的灣仔福臨門酒家後人徐德強,於本月上旬被債權人呈請破產,有關申請已排期在明年1月在高院提訊。再有一間公司於上星期五(27日)入稟高院,指徐所開出的8張支票無法兌現,因此要求法庭下令徐還款,涉案支票總金額達894萬元。
原告新峰投資(亞洲)有限公司,被告徐德強。入稟狀指稱,徐曾開出8張支票,以向原告支付款項,該些支票分別於今年4月至9月到期可供兌現。原告先於今年6月,嘗試兌現其中兩張共涉款100萬元的支票,但銀行表示該兩張支票已被開票人指示停止兌現。至今年9月,原告再拿其餘6張共涉款794萬元的支票兌款,同樣不得要領,被銀行要求逕自與開票人聯絡。原告因此要求法庭頒令,要被告清還上述共894萬元欠款。案件編號:HCA 200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