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成員「長毛」梁國雄幾年前就入獄須剪短頭髮的懲教署規定提出司法覆核,終審法院上月27日裁定梁獲終極勝訴,指懲教署規定男性囚犯必須「盡量剪短」頭髮的常規令,構成直接性別歧視,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消息人士透露,懲教署已開始就法庭判決研究不同方案,包括一視同仁要求男女囚犯只能蓄短髮,本周開始,會檢查女性囚犯的頭髮長度,以評估裁決帶來的影響;惟當在囚人士獲悉有關消息後,不少女囚犯對可能被一律剪去保留多年的長髮反應激動,紛紛質問「為何要因為一個長毛,改變一向相安無事的做法而影響眾人」。消息人士估計,終院的裁決勢掀起另一輪司法覆核。
長毛於2011年一次論壇衝突事件中,被法庭裁定刑事毀壞和擾亂秩序罪成,他於2014年6月上訴失敗後,需即時入獄服刑4星期,懲教署在他入獄首晚執行監獄規則,將其「招牌」長髮剪短,令他一夜間由「長毛」變「短毛」。他出獄後提出司法覆核,挑戰該規則。雙方經過6年的法律訴訟後,終審法院上月作出終極裁決。
消息人士指,鑑於讓囚犯在獄中蓄長頭髮,會帶來嚴重的衞生及管理問題,例如長髮可被黑幫用作標記、打交時扯頭髮、用來遮掩違禁品,甚至用長髮自殺或自殘等,對懲教人員管理帶來相當大的困難。據悉,懲教署正就法庭判決研究不同方案,包括一視同仁讓男女囚犯同蓄短髮,並點算現時女囚犯留長頭髮的數目,發現現時約1,600名女性囚犯,約一半人是留長髮,當她們知道有可能要剪短頭髮,不少人情緒顯得相當激動,質問為何要受一個長毛牽連?
終院裁決時,因應早前懲教署提出的要求,並未即時頒發命令,給予懲教署14天的限期,就判令的細節和訟費等事宜,向終院呈交書面陳詞,梁之後有14天時間回應,懲教署再有7天時間作最後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