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6年農曆新年的旺角暴亂期間,一名游泳教練涉嫌焚燒一面橫額,他否認縱火罪,經審訊後,昨天在區院被裁定罪成,須還押候懲。法官押後至今天再聽他求情,他將於本月23日與同案兩名認罪的被告一同判刑。另外,辯方曾提及案件有延誤,法官表示「單案都幾耐之前,我都明中間有疫情」,但認為控方應準備就延誤作出回應。
32歲被告陳舜堯,被控於2016年2月9日,在旺角用火損壞中國香港體操總會的一塊橫額。案情指,有閉路電視拍到被告當日清晨7時許,將一幅橫額扔進馬路上一個正在燃燒的垃圾桶內。他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當日我有出過去旺角,我淨係喺山東街拆咗條banner攞去燒。」他強調自己不屬任何政治團體,與示威者互不相識,亦沒收取過任何報酬。
法官裁決時指,案發地點附近有人群聚集,亦有人以雜物堵路及向警方投擲物品等,被告身處其中,理應知道有機會被視作為示威者,亦有機會受傷,正常人理應盡快離開,但有關片段卻顯示被告曾身處人群前方,協助遞索帶等物品,顯示他有協助別人對抗警方。被告又取下橫額,並將之投入火堆,其後再有他人向火堆投擲物品,令火勢加劇,被告當日是存心燃燒橫額,目的是造成混亂,裁定被告罪成。案件編號:DCCC 20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