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灣村破壞者今提訊

【本報訊】西貢相思灣村違建道路及「神秘丁屋」事件揭發逾半個月,當局處理上「踢一踢、郁一郁」,更花公帑為涉違法者「執手尾」。規劃署早前對違建道路涉及私人土地的擁有人提出檢控,聆訊將於今日(11日)進行。立法會議員批評修復工程變相要市民「埋單」並不公平,環保團體亦指若破壞者毋須承擔修復成本,無助打擊違法行為。

違建道路昨日未見有人開工,早前已裝設石躉和鐵柱,路面依舊鋪有石屎,地政總署稱將噴草修復,預計本月中完成。神秘丁屋業主黃子洋經營的水上活動店亦未見營業,僭建碼頭官地一直圍封。

公帑埋單說不通 議員籲政府勿被動

「你做破壞但要人哋出錢修復,對其他人梗係唔公道!」議員劉國勳指,修復工程由政府負責,開支變相由市民「埋單」並不公允,認為應由破壞者自掏腰包復原環境。劉又指,地署仍未有釋出進一步修復計劃,及未來如何加強打擊違規個案,促政府改變被動作風。

綠色力量副主席文志森則指,過往類似案例判罰不高,加上環境修復成本不需由破壞者承擔,阻嚇力不足,而費用由公眾承擔亦不合理,他促部門向違法者追討費用。他又指過往處理類似個案時,部門間互相卸責致問題惡化,建議加強合作。

另外,規劃署除向涉嫌違規的私人土地擁有人提出檢控外,涉及的政府土地部分已轉介地政總署跟進。違建道路屬《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規發展,首次定罪可罰50萬元,及在恢復原狀通知書逾期後每日另處罰5萬元,而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則可處罰最高100萬元,及每日另處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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