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台《鏗鏘集》女編導蔡玉玲負責拍攝元朗721事件專題時,被指在車牌查冊時作出虛假陳述,她被控兩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昨天在粉嶺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再訊,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當中包括向運輸署索取資料及蔡查冊時的使用的電子驗證。蔡獲准繼續以1,000港元保釋。
37歲被告蔡玉玲,被控於今年5月17日及6月10日,為取得私家車LV755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即表示申請證明書以作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進行法律程序和買賣車輛以外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
蔡玉玲在法庭外表示,警方高調拘捕查冊記者,已不再是她個人的事,外界已有很多聲音擔心警方藉檢控她打壓新聞自由,她質疑以後香港還有否資訊流通自由,希望政府聆聽和作出調節。港台工會發起昨天到法院外聲援,有數十名到場聲援,高叫「支持蔡玉玲」、「撐新聞自由」及「警察濫權可恥」等口號。案件編號:FLCC 199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