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美國的制裁行動,遭制裁的中港官員被禁止踏足美國,其在美國的資產及利益,不論是直接及間接持有,一律遭到凍結,亦有人關注如被制裁人士的資產及樓宇按揭,經由外資銀行儲存及辦理,會否受到影響。
據悉,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及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各持有一個住宅物業,其中劉賜蕙在西半山嘉富臺持有一個單位,建築面積約800平方呎,2003年以300多萬元買入,其後分別向一間中資銀行及一間美資銀行承造按揭貸款,約10年前,劉將物業轉按至一間華資銀行,該銀行現屬中資。
李桂華則持有一個藍田麗港城的單位,建築面積約600平方呎,2013年以480萬元買入,他當時是向一間中資銀行承造按揭貸款。
事實上,同被美國制裁的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於2017年以600多萬元買入置富花園富華苑一個單位,並向一間外資銀行以「不限額按揭的方式」(all monies)承按。直至今年8月初,即被制裁前3日,他向外資銀行還清按揭,並於同日向一間中資銀行承按,外界猜測事件疑與美方制裁有關,不過,消息人士指鄧於數月前已轉換銀行服務並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