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丈夫潘樂陶,其名下小欖海詩別墅獨立屋涉嫌僭建水池及排水系統,遭票控違反《建築物條例》,去年四月在裁判法院被判罪成,罰款二萬元。潘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法官昨天開庭聽取潘和律政司雙方的陳詞後,決定押後判決。
另外,潘昨天親身到法庭旁聽,在聆訊結束後離開,他在法院外一時失足差點絆倒,幸好身旁的律師及時扶住他,沒有仆倒地上。
上訴人潘樂陶,被控於一七年四月二日至一八年一月九日期間,未獲批准便在其別墅內建造一個四點六五米長、二點五米闊、一點二四米高的水池構築物。上訴人與律政司雙方同意,本案的爭議點,是水池工程是否屬條例規定要先向建築事務監督申請的「建築工程」。
代表潘的大律師稱,控方是建基於屋宇署測量師潘玉龍的專家證供而提出檢控,但其證供不獲原審裁判官接納。原審裁判官只有屋宇署人員測量的數據資料,並不足以證明涉案水池構築物,屬條例定義下的建築工程。
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師反駁指,辯方專家證人劉志宏博士雖指水池不會危害建築物安全,但劉沒有實地查看水池,只是在水池被拆卸後,才到倉庫查看水池的部件,然後作出計算,原審裁判官並不應採納劉的專家證供,但劉也認同涉案的水池工程有可能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需要事先作出評估。在這情況下,有關工程便屬要經建築事務監督審核的建築工程。案件編號:HCMA 22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