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定產假獲延長至十四周,政府昨日刊憲,宣布今年十二月十一日起,根據《二○二○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將法定產假由十周增加至十四周,合資格女性僱員每月最多可獲八萬港元產假補貼。
立法會今年六月通過政府修正案,延長《僱傭條例》下的產假四個星期,讓合資格僱員在緊接十個星期的產假之後連續放取,並維持以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計算延長產假須支付的法定產假薪酬,每名僱員每月上限八萬元,相當於月入十萬元僱員四個星期內可取得的產假薪酬。
僱主支付的新增產假薪酬,可向政府全數申領發還,勞工處將外判相關工作,希望將設立發還機制的時間縮短。勞工顧問委員會下周三會議其中一項議程是成立發還產假薪酬籌備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