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去年初根據線報進行打擊毒品行動,派警員監視一名休班男警,趁該休班男警涉嫌與毒販交易後拘捕他,並搜出俗稱K仔的毒品氯胺酮,之後再拘捕一名涉案女子。該休班男警和被捕女子分別否認藏毒和販毒罪,案件昨天在屯門法院開審。負責監視的警員供稱,男被告案發時與人拍一下手便完成交易,時間僅半秒。惟辯方質疑,兩人其實只是「high-five(擊掌)」,但警員不同意。
這宗案件原定於今年一月開審,但涉案休班男警陳天賜(四十七歲)開審前突然停止聘用當時的代表律師,審訊因此要延期,他又因無開信箱和服藥後睡着等理由,一度缺席之後的聆訊,再染上新冠肺炎。案件幾經波折,要到昨天才可開審。
陳被控於去年二月廿一日,在青山龍門路新屯門中心地下三座地下電梯大堂管有有危險藥物,即兩個膠袋內有含一點一三克氯胺酮的粉末。同案越南裔女被告阮嘉欣(廿一歲),報稱無業,則被控於同一日,在香港與另一名男子,販運同等分量的氯胺酮。
控方昨天傳召三名刑事情報科警員作供,他們獲安排在屏風後作供,裁判官亦准許他們用特別通道進出法庭,並將他們的名字保密。辯方則指,涉案毒品並非在男被告身上搜出,而女被告當時只是和男友拍拖行街,對事件並不知情。
負責監視的男警供稱,他當日獲安排到附近屋苑的天台,在一百四十米外用望遠鏡離遠觀察新屯門中心的平台,並發現陳。十多分鐘後,阮與另一男子蘇孝廉(譯音)乘的士到場,陳從褲袋拿出一疊大小如鈔票的紙張交給蘇,蘇亦將一包白色的細小物件交給陳,陳將該包物品放入褸袋。蘇細數手上紙張,將部分紙張交給陳後,再將餘下紙張交給阮,三人隨即先後步離平台。
在辯方盤問下,警員同意陳和蘇的接觸時間甚短,只是拍了一下手,但強調:「交收毒品唔使好耐」。另外,警員又同意,行動前上司在訓示中曾提及案件涉及毒品交易,並展示陳的照片。辯方質疑,警員受到訓示後,潛意識覺得事件涉及毒品交易,但實情是被告和蘇有可能是好朋友,當時只是擊掌。警員同意不肯定涉案物品是金錢和毒品,所以在書面供詞中只稱看到紙張和淺色物品。
控方隨後傳召兩名在附近監視的警員作供,指陳離開平台後便與蘇、阮二人分開,三人最終均被警員截停。負責跟蹤阮和蘇的警員在盤問下承認,當時兩人「行得好近」,狀似情侶。案件今天續審。案件編號:TMCC 168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