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外籍非常任法官施覺民辭任一事持續發酵,由於施官較原定任期提早約兩年離職,加上他前日亦向澳洲媒體表示,辭職與本港實施《港區國安法》有關,故引起不少猜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指,外界應尊重施覺民個人意願,不宜作猜測和批評。惟英國保守黨前黨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則向外媒表示,香港目前的情況是把正直的人置於無法忍受的制度中,認為這是英國或澳洲等司法獨立的地方不會出現的問題。有本港法律學者昨怒斥外國政客「唔好撈政治油水」,也有議員坦言即使沒有洋法官,本港法治仍能維持公平公正。
施志安向外媒表示,擔心法官未來需要為政權進行掩飾,又指香港目前的情況是把正直的人置於無法忍受的制度中,認為這是英國或澳洲等司法獨立的地方不會出現的問題。另一方面,也有外媒引述本港大律師消息指,相信有其他資深法官亦正為自己的未來打算,暗示將會有其他法官離職的消息出現。
連同施覺民在內,本港原本共有十四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另一名澳洲籍的在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范禮全向澳洲媒體表示,自己不會辭任有關職務,並且表示非常敬仰終院首席法官以及其他常任法官對維持司法獨立的承擔,相信其他法官有能力做到。
議員陸頌雄指,施覺民辭任一事只是「辭官歸故里」,不明白為何會有人把事件放大,甚至把事件與司法不公掛鈎。陸反指本港原有十四名外籍非常任法官,若套用上述邏輯推論,不就是反映餘下在任的十三名法官向本港司法制度投下信心一票。
陸強調本港司法制度一直名列世界前茅,甚至排在英國和美國之上,不認為一定要任用洋法官,才能肯定本港的司法制度。
在陸看來,即使沒有洋法官,本港亦能維持公平公正,又指大部分外國國家都沒有任用外籍法官的制度,認為若洋法官不滿本港現況,港府可隨着他們的自然流失而讓本地人才取締。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則指,本港終審法院目前每宗案件由五人法官小組共同審理,而五人小組分別由一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一名非常任法官和三名常任法官組成。傅直指,有關組合已能完全彰顯本港法治的公平公正和審判獨立,非常反對港區國安法影響本港司法制度的說法,怒斥外國政客「唔好撈政治油水」。他又建議港府可考慮引入如新加坡等鄰近行使普通法地區的資深法官,因近年本港的終審案件有以中文審理的趨勢。
特區政府昨晚回應表示,施覺民法官在九月二日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沒有提及辭任原因。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終院非常任法官可隨時書面通知行政長官而辭職,並無諮詢或批准程序。按既定做法,行政長官按法例賦予的權力,撤銷有關委任及刊登憲報。發言人同時強調,港區國安法絕對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和司法制度的暢順運作,包括終審法院,港區國安法規定,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應遵循法治原則,重要的法治原則充分體現在該法例內包括:罪刑法定、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保障公平審訊及不具追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