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校縮骨 MPF自願供款 一併對沖

自二○○○年起政府實施強積金制度(MPF)後,其「強積金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機制一直為人詬病,去年對沖金額更創新高「沖走四十七億港元」。有工會接獲津貼中學校工求助,指校方竟將僱主的強制性供款和自願性供款,一起與長期服務金對沖,葉先生○一年入職九龍塘一間資助中學擔任校工,去年被校方要求退休,離校時領取約廿萬港元長期服務金,惟他發現當中約四萬七千元為僱主的自願性供款。工會批評政府縱容津校剝削員工,帶頭做無良僱主。

「好似畀人戲弄」 5工友受影響

葉先生嘆說,當局聲稱該機制為「改善福利」,卻容許連自願性供款都對沖,「好似畀人戲弄」。他指,目前該校有五位工友受影響,曾去信教育局及勞工處求助但不果。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副主任鄧家彪解釋,按目前機制下,學校會為滿十年年資的員工加百分之五自願性供款,五年後再加百分之五,連同本身百分之五的僱主供款,葉先生退休前強積金僱主供款達百分之十五。

政府被斥帶頭做無良僱主

鄧指,僱主須向葉支付約廿萬元長期服務金,惟對沖機制下,沖走約十九萬元的僱主供款,包括該筆僱主自願性供款,意味僱主實質上只須支付萬多元長服金。

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會長余綺華指,自願性供款應是僱主關顧員工及鼓勵留任的額外福利和承諾,她批評政府作為最大僱主,未有以身作則,反而容許津貼學校把員工自願性供款對沖掉。工會建議,政府應盡快立法取消對沖,政府合約僱員及資助機構員工可早於法例生效前豁免對沖,同時設立保證回報機制,確保退休金能追及通脹,挽回市民對制度信心。

教育局指資助學校非教學人員的強積金供款安排,主要按照《僱傭條例》及相關強積金計劃條例所訂定,並以有關人員與校方簽訂的服務合約為準。局方指曾向校方了解事件,已提醒須按相關法例處理員工的強積金,加強勞資雙方的溝通。

截至一八年十二月,僱主透過強積金對沖機制,共沖走僱員約四百零九億元強積金累算權益。而對沖金額亦持續按年上升,由一五年的約三十三億五千萬元,上升至去年的約四十七億元,激增逾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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