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立會10‧14開始會期 施政報告同日提交

早前全國人大常委會裁定,香港立法會真空期將由現屆立法會延任不少於一年,港府尋日就刊憲公布,特首林鄭月娥指今年十月十四日,為現屆議會二○二○至二一年度一般會期嘅開始日,而林鄭月娥任內第四份《施政報告》亦會同日向立法會提交,喺翌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

明年2‧24發表財政預算案

立法會秘書處都喺尋日晏晝發出整個新會期嘅會議日期,指除咗特首答問會外,新會期內所有其他立法會會議都係上午十一點開始,除非主席另有決定。

文件顯示,撇除特首發表施政報告及其答問會,同埋三次財政預算案會議外,新會期將召開二十五次立法會大會,最後一次大會日期為明年七月十四日。另外,明年三月頭兩個星期亦會預留空檔,即係北京兩會召開期間,立法會冇大會會議。

文件亦都有列明,財政預算案將喺明年二月二十四日發表,而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就會喺明年四月十二日至十六日期間,舉行特別會議審理預算案。隨後就喺明年四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和二十八日分別舉行第二次同第三次財政預算案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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