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欣非妥為當選上訴 9‧18終院審

【本報訊】於今年五月被高等法院裁定「非妥為當選」的議員陳凱欣,早前已上訴至終審法院,而終院已排期於九月十八日,開庭處理她的上訴許可申請,主審法官為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張舉能。對此,陳凱欣回應指自己角色被動,現時可以做的事很少,強調會尊重法庭。

自言角色被動 尊重裁決

案件源於劉小麗在宣誓風波中被撤銷議員資格後,於二○一八年欲捲土重來參與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惟選舉主任郭偉勳以她主張「民主自決」為由,裁定她提名無效。劉其後提出選舉呈請,高院早前裁定劉勝訴,同時裁定在補選中勝出的陳凱欣並非妥為當選。但在終院有決定前陳仍能暫保議席。

陳凱欣指,事實上自己角色被動,可以做的事情很少,但她笑言,原本議員任期至下月三十日完結,未來一年是預料之外,會努力完成任期,做到問心無愧,但即使自己不是議員,亦會關心社會及疫情,並強調會尊重法庭,就算最終喪失議席亦不是自己的問題,會欣然接受,但仍希望市民及曾經投票給她的人都清楚理解當中原因,而現階段會信任律師團隊,希望能夠爭取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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