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計劃被質疑全數補貼落入不受疫情影響的物業管理公司,政府在第二期計劃中補鑊,要求聘有一千人以上的大型物管公司,承諾向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回饋至少八成補貼額。有物管業界人士指出,本港約有廿間物管公司符合規定,認為有關要求合理,相信部分公司會回饋百分百補貼,可惠及約數十萬名業主,例如減免每戶一個月管理費等。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指出,疫情下物管業受影響較少,將要求接受第二期補貼的大型物管公司,須承諾向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回饋至少八成補貼金額,具體方法則由雙方協商,例如有時限的管理費減免,或把相關金額存入管理戶口,用以支付未來用途。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說,相關公司需向政府解釋有關回饋方法,當局審批申請時將審視有關方案。
對於部分發展商或持有物管公司,同時為旗下物業提供服務,惹來「左手交右手」之嫌,羅僅稱,發展商即使持有物管公司,私人物業亦有業主,不存在雙重受惠之說,期望新規定可間接惠及業主。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會長陳志球指出,大部分物管公司聘用員工的費用,均直接轉嫁至業主身上,他認為有關要求合理,業界亦樂意回饋管理費。至於回饋金額,陳指須視乎物業呎價、面積及規模等因素而定,以一個三千戶的大型屋苑為例,一般聘有三百名物管員工,以每人可獲七千元津貼計算,第二期可獲六百三十萬元補貼;若該公司回饋百分百補貼,預料每戶回饋額約達二千一百元,即約一個月管理費。
對於計劃未有要求中小型物管公司回饋補貼,陳認為措施具靈活性及合理,因部分中小型公司以包底形式運作,即使購買防疫物資或增加人手,令開支增加,亦不能向業主收取額外管理費,未必能回饋八成管理費。
他又透露,視乎業主與物管公司關係是否良好,部分公司早於第一期計劃已回饋百分百補貼,方式則包括寬免管理費,贊助業主活動、服務及贊助維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