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下城唐人埠的隔壁,是我度過了三十個月艱辛歲月的地方,亦是我「閉關」學習、反思、探索,和掙扎的煉獄。左鄰右里都不是「一般」人(不管是華人或當地人)都不會通常結交而是避之則吉的人,然而,假以時日,若能河水不犯井水的各走各路,而在一些毫不起眼的小事上,給他們幫助或小便宜,再而獲得他們尊重的話,他們都是來度我的菩薩。從他們口中,對那個社會有更深的體會,在他們的身上,了解了更多人性的要求,生命的真諦。
他們當中大部分都是沒有完成中學教育,但情商及街頭智慧,生存之道,年紀輕輕,便造詣高超!他們口中的、心裏的美國,跟我們「外人」所知道的完全兩樣。更好的印證了我們一直都有的印象,深深的認識到那國家社會的偽善。
鄰倉的一個非裔小頭目,一天看罷電視廣播,報道當地疫情嚴峻而在各地引發恐慌的新聞後,義憤填膺的跟身邊眾人娓娓說出他對恐懼的體驗。他說,「免於恐懼」是美國一直以來標榜着的普世價值,用以推行實施到全球每一個角落的理想之一。以前在紐約曼哈頓市中心的麥迪遜廣場花園裏,有一座「四個自由紀念碑」,由著名藝術家沃爾特‧羅素按當時的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一九四一年一月的國情咨文中宣言的「四個自由」而創作的雕塑,並於一九四三年在六萬名紐約市民見證下揭幕的。
「四個自由」是總統當年在國會裏面向美國,以至全球人類,發表的豪情壯語,是要在全球的每一個角落,建立一個以四個基本人類自由為基礎的世界;那並不會是遙遠的千年願景,而是我們這時代和這一代人可以實現的世界。
「四個自由」:
第一是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後來發展為資訊自由和新聞自由。
第二是每個人都有以自己的方式敬拜上帝的自由,亦即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是免於匱乏的自由,是生存的自由,推而廣之,就是追求經濟發展的自由,確保每個國家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居民都能享有健康及和平的生活。
第四,是免於恐懼的自由,就是消除任何對人身性命安全的侵犯和威脅。
一九四一年發表這普世理想,是羅斯福為美國放棄了自第一次大戰以來的孤立主義而說項開脫,而為美國之後的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戰提供了道德高地和崇高的理據。
這宣言很受歡迎,在二次大戰後的美國政治,以至全球之地緣政治舞台上具有重大影響力。自此,「自由」成為美國全球戰爭和鬥爭目標的主要內容,也是該國家爭取世界輿論,公眾支持的普世平台。
戰後一九四五年,哈裏‧杜魯門任命前第一夫人埃利諾‧羅斯福為美國駐聯合國大會代表,她更成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主席,幫助撰寫了《世界人權宣言》:於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在巴黎宣告的《大會第217A號決議》。這四個自由被明確地納入宣言的序言中:「……人類應享有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並享有免於恐懼和匱乏的自由,這已被宣布為普通百姓的最高願望……」
不知不覺的,「自由」搖身一變成為「權利」了!
當我們不斷聽到歇斯底里的高聲喊叫要爭取言論、宗教信仰的自由和權利的同時,世界上還有七億人仍然活在極端貧窮線之下,而我們還繼續每天活在無間的恐懼裏。
「自由」,在哪裏?
「人權」,在哪裏?
何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