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旬清潔工於去年八月五日全港「三罷」當晚,阻擋一名警長截查一名懷疑罵警的少年,最終令少年成功跑走。他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刑罰過輕申請覆核,聆訊昨在九龍城法院進行。裁判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被告行為不涉實質襲擊警員,案情比同類案件輕微,決定維持原判,並下令控方要支付辯方訟費一萬二千元。
五十歲被告何永隆,被控於去年八月五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阻礙警長馮耀彤執行職務。警長馮耀彤早前供稱,當晚十一時許,一名年約十五歲的少年以粗口罵他,他遂上前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此時被告突然出現在他與少年中間,並伸開雙手擋在他正前方,更向左右移動試圖阻他前進,而少年就趁機離開。
控方昨指,自去年六月社會運動出現以來,不斷發生針對警員的行為,故判罰應具阻嚇性,考慮到被告過往的背景及刑事定罪紀錄,建議改判即時監禁兩個月。惟辯方律師回應,被告被定罪後已還押十二天,又強調社會服務令並不是輕微的刑罰。案件編號:KCCC 207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