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警涉嫌屢次隱瞞其逾一百三十萬元的債務,分別向三間財務機構申請借貸,因而被控三項欺詐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訊。男警否認全部控罪,其代表律師表示審訊時將同意大部分案情,而爭議點將會是被告是否有意圖欺詐,又形容案件「唔係表面咁簡單,但審訊唔係咁複雜」。
辯方預計審期需兩天,但裁判官考慮到控方需傳召至少六名證人,故決定預留三日審期,並排期在十一月三日開審,期間准被告繼續保釋。
四十六歲被告姚漢萍,在控罪書上並無報稱職業。控罪指出,他在一七至一八年期間約十個月內,分別向大新銀行、亞洲聯合財務及大眾財務,隱瞞一筆一百三十五萬元的債務,以致三間公司向他批出共四十三萬元的貸款。案件編號:KCCC 248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