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已有五案七罪纏身佔中未落鑊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官司纏身,昨日被捕前已面對五宗案件,涉及七項控罪,包括三年前涉嫌刑事恐嚇記者、去年涉嫌分別組織和參與三場未經批准的集結,以及在今年六月於銅鑼灣維園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而將被票控等。惟他在一四年捲入政治捐款醜聞,並公然參與違法佔領行動(佔中),被指是佔中主要搞手兼「金主」,但至今仍未「落鑊」被檢控。

秘捐泛民竟獲放生 全城嘩然

一四年中,黎智英被揭於一二至一四年間,透過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的左右手Mark Simon,多次向民主派人士及政團秘密捐款合共逾四千萬元,其中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被踢爆先後收受合共一百五十萬元,未有向立法會申報,當中五十萬元更一度「袋住先」長達九個月;另一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社民連亦被指收受合共二百萬元,其中廿五萬元直接存入梁的私人戶口,梁曾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但法庭裁定罪名不成立。一八年一月初履新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上任不足一個月,廉政公署及律政司突然先後發聲明,放生相關人士,惹全城抨擊。

去年今年 組織參與多場集會

違法佔中於一四年九月爆發,黎智英幾乎每日現身金鐘佔領區,惟包括黎在內的三十九名佔中搞手一直逍遙法外,未被帶上法庭,事件一直惹外界質疑。

黎智英五案七罪纏身,包括三年前涉刑事恐嚇記者案,排期在今年八月十九日於西九龍法院開審;去年八月至十月修例風波期間的多次集結,涉及三案共五罪,包括被控兩項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三項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以及今年六月在銅鑼灣維園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捕,全部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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