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提司法覆核 求禁立會議員任期延長

【本報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日就兩項爭議入稟高院提出兩宗司法覆核申請,首宗申請涉及特首宣布押後立法會選舉,郭卓堅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將立法會議員的任期由四年延長至五年。

該宗申請由郭卓堅和陳潔冰一同提出。二人在入稟狀中指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實屬錯誤,並會造成香港政制危機。他們要求法庭頒令確認立法會議員的任期須按《基本法》規定,即為期四年,他們又指將立法會議員任期改為五年屬違反《基本法》。

另一宗申請則由郭一人申請。他要指稱,特首准許包括海員在內的部分人士之入境免檢疫,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使帶菌者在港四處走動,令第三波新冠肺炎爆發。郭要求法庭頒令宣布特首的決定錯誤,令第三波疫情傳染及擴散,並要政府就此事向港人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HCAL 1595,159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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