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港府早前亦加強防疫措施,包括在室內外等公眾地方均要佩戴口罩,惟前晚再揭發有三名市民無視措施,警方最終向他們發出告票罰款。
前晚約九時半,天水圍天華路對開有人無戴口罩,途人見狀恐防此舉增加播毒風險,遂報警求助。警員接報趕抵現場,截獲三名介乎三十一至五十九歲的「無罩」男子,警員向他們作出警告,着各人遵守「口罩令」戴回口罩不果,遂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每人須繳交最高五千元罰款。
根據相關法例,為預防及控制疾病,所有人在所有公眾地方及公共交通工具上須佩戴口罩。警方呼籲市民要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