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社會功能,也是它存在的合法性,是推動社會穩中求進。
政治穩定、社會穩定和經濟穩定,是社會運作的基本條件,不然任何建制傳統和發展都難以維持,甚至會崩析瓦解,再不是失衡的問題,而是社會解體。動亂的社會,包括處於戰亂和顏色革命的,都可以看到社會不穩帶來社會解體的傾向。
穩定是基礎,但現今社會處於劇變的國際環境,國與國的競爭激烈,原來的穩定會因為外來衝擊要轉變來適應。外在環境變動愈大,原來的穩定的條件、基礎也需要更大的相應變動,因此需要改革,但不是革命。因為除非瀕臨生死存亡,才要把已近於崩潰的舊體制全盤推倒來作火鳳凰更生,否則的話,革命只會加速社會的解體。革命未必成功,社會便陷入長期的動亂中。革命成功也未必可以重建制度,帶來社會正常運作的穩定,新建的制度也可能劣於革命所推翻的。
穩定要求變,變是有限度,所以改革勝於革命。
這樣的道理放諸香港,回歸以來面對的國際環境已經大變,不可能把承襲自殖民地的制度一成不變,變成為既得利益者所騎劫。但是,香港在回歸後發展尚可,沒有嚴重的危機,積累下來的結構性矛盾還不是不可克服,因而香港需要穩中求變。根本的制度保留和加以完善,可以不需要革命,香港社會各個方面都不存在不可解決的困難。因此,所謂「光復」與「革命」等港獨與自治,乃至歸英歸美的政治訴求,都不是來自香港內部的因素,而是外力介入的結果。
在穩中求變的前提下,香港需要改革。佔中以至反修例動亂反映出香港政法制度之不足,《港區國安法》是改革一個方面,司法系統也還有改革的迫切要求。
在大疫底下,特區政府處理不善,當前的疫情反撲,便是政府堵截不力、疏忽職守所致,由此導致的人命財產損失,香港社會經濟所受到的衝擊影響深遠,林鄭月娥政府難辭其咎。
假若政府不能保證社會穩定、經濟穩定,這個政府便是失職,需要追究官員政治責任。而事後修補,香港有兩條路選擇:一是如美國、巴西的放任;二是如內地的嚴厲防治,像福州那樣以戰時狀態應付,或更如澳門那樣堅持。
在中央和社會的督促下,香港只能走內地的道路,嚴厲地切斷疫源,以短痛來避免長痛,扭轉疫情帶來社會經濟的不穩定。這樣的選擇需要特區政府改革現時各部門互相推搪的官僚主義,精簡和完善決策及執行機制,更要加強防治,讓內地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