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九歲保險女經紀涉嫌虐打較她年輕七歲的姊弟戀男友一案,昨在區院續審。女被告繼續作供,稱她與男事主X本已進入談婚論嫁階段,惟二人婚事因買樓事宜而告吹。她談及X陰莖的傷勢,指是X自己不舉「唔生性」後,用風筒自行吹烘陰莖,希望達到「熱脹」的效果所致。她又指X的其他傷勢,或由X自殘造成。
被告麥凱晴供稱,她的父親知道X向她求婚後,便反對他們的婚事,因其父認為他倆年紀及背景差距大,二人相識僅兩個月。被告坦言自己年近四十歲,難覓到真愛,本想漠視父親的反對,但X堅持想向未來岳父證明他有能力照顧她,X決定沽售所有股票,套現五十萬元轉帳送贈她。
被告指X在認識她前已購入將軍澳一物業及已落訂,但她感供樓吃力,遂與X有共識撻訂,惟X的家人仍游說她支付該物業近三百萬元的首期,她不滿X在買樓一事扭擰,遂提出分手。詎料X不堪打擊,趁她在睡房時在客廳自殘,她步出房門見X身旁有鉸剪和熱水煲,X的大腿留有紅印,其胸口有多處橫紋傷痕。X哭求她復合:「BB,我無咗你唔得,為咗你我死都得,我求吓你唔好唔要我。」X又拒絕就醫。
被告憶述,她有一次替X口交,但X戴上避孕套後不久便不舉,X匿在廁所一會,她到廁所查探,赫見X手執風筒吹烘陰莖,她即時制止。X埋怨自己「唔生性」,又稱看過網上新聞據聞「風筒吹吓就可以有熱脹冷縮嘅作用」,她見X的陰莖「紅紅哋」,建議X到醫院求醫,但X怕尷尬拒絕。最終X只肯到藥房買燙火膏療傷,即使稍後傷勢加深,亦只肯到私家診所求診。被告否認曾用金屬櫈向X施襲,她反指X額頭的傷勢或是X撼頭埋牆造成。
X早前供稱他是按被告要求,才將被告名字及天使圖案紋在身上,但被告昨談及有關紋身時,卻將她與X的關係自比藝人王菲及謝霆鋒的姊弟戀。她指X深感王鋒戀「愛情好澎湃」,遂自願倣效對方作情侶紋身去「印證愛情」。
惟法官質疑為何只有X獨自紋身,卻未見被告跟隨;她解釋因為自己怕痛,希望X給她時間在婚後才紋身,然而她未及付諸實行,他們便已分手。她又指X因深愛她,自願為她做結紮手術。控方直指被告是操控X的一方,被告否認,她說:「我無控制佢,大家相愛o架,咁大個男人點樣控制呀?」被告反指是X利用她的愛來操控她。案件編號:DCCC 11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