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辣椒油棒球棍 學徒藏武罪成囚18月

【本報訊】曾入選香港柔道代表隊的電工學徒李育誠(廿一歲),於去年八月十六日在上水駕車時被警方截查,警方在車內及其家中搜出兩支棒球棍、兩支鐵通、兩瓶辣椒油、兩支雷射筆。李否認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昨在粉嶺法院裁定鐵通是李的工作用具,而涉案雷射筆也不是武器,但餘下物品屬攻擊性武器,故裁定其中一罪罪成,判李監禁十八個月。

教大前講師涉藏弩 兩罪表證成

另外,時任香港教育大學客席講師岑嘉林(卅七歲),今年元旦日在灣仔身穿黑衣遭警方截查,警方在他的背囊及家中搜獲三把自製弩及削尖木棒。岑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法庭裁定兩罪表證成立後,岑自辯稱他是童軍導師,而涉案物品只是用作童軍教材,並無用來傷人,也與遊行無關。該案今天續審。案件編號:FLCC 422、ESCC 2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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