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國安處首出動 拘四學生包括鍾翰林

【本報訊】警方新成立的國家安全處昨日首次採取行動,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四名學生,包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警方調查顯示,一個團夥近日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一個主張香港獨立的組織,綱領是建立香港共和國,又稱會不設底線地鬥爭、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採取行動。

涉違港區國安法分裂國家等罪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晚在記者會表示,國安處昨日下午三半分別在元朗、屯門及沙田拘捕三男一女,年齡介乎十六至廿一歲,報稱學生。有關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分裂國家罪第二十條,即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分裂國家;及第廿一條即協助、煽動、教唆,及資助分裂國家,行動中帶走電話、電腦及文件等證物。

李又謂,有關組織於近期成立,留言是今年七月一日後才發現;至於有人稱是外地宣傳,李指,警方也有管轄權調查相關案件,又謂,如案件嚴重,可判處十年監禁的罪行,警方是可以提取被捕人士的DNA樣本。

據悉,其他被捕人士包括一名十七歲姓何女子,報稱中五學生;及一名十九歲姓何男子。而該名姓何男子為學生動源前發言人。

學生動源昨晚在Facebook指,「前召集人鍾翰林今日約下午8時50分於元朗住所被捕,涉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被國安拘捕並帶同數袋證物離開。」據悉,鍾是被國安處人員鎖上手銬帶上七人車。

鍾翰林為學生動源前召集人

學生動源曾指,今年六月三十日《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已停止香港地區一切事務,並遣散香港地區成員,設立外國分部接管組織事務。鍾翰林同日退出組織,又指《港區國安法》不具追溯力。

不過,網上所見,學生動源在社交媒體則標示「捍衞本土、香港獨立、學生使命、脫中解殖」的字句,並於周日發表題為《抗衡中國民族主義、建構香港民族主義》的文章。根據《港區國安法》列出的四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部最高均可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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