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槍會涉嫌未妥善處理子彈鉛珠、彈塞及飛靶碎片等射擊活動產生的殘餘物,致殘餘物跌進城門引水道再流入城門水塘。香港槍會因而被票控一項放置物質於水務設施罪,它否認控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續審。
水務署繼開審時被揭搜證錯漏百出後,昨再被辯方質疑於案件開審後,重回現場再作調查的做法不恰當。裁判官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法庭將於七月十七日裁決。
傳票指,被告香港槍會於去年三月十八日或之前,在荃灣城門引水道近斜坡容許放置固體,而放置的方式或地方使該固體跌落、沖入或帶入構成水務設施部分的水中。
控方傳召水務署供應及保養組工程師吳紀堯作供,指由槍會附近的引水道至七公里外的水塘均發現有大量膠彈塞等物品。他否認漂浮物是槍會外有工程導致,強調當局有派員封蓋引水道。
辯方指,案件早於今年一月開審,惟水務署於三月重回槍會一帶調查並錄取新口供,質疑當局做法不妥。吳解釋是要確認最初的調查結果,而不是重新搜證。案件編號:WKS 1532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