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希望在立法會七月中暑假休會前,完成《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立法工作,將法定產假由十星期增加到十四星期,而由政府承擔的額外四星期產假薪酬,據悉上限將會增至八萬元。
勞福局稍後會正式知會立法會就提高金額上限須對草案作出的政府修訂,但十四周產假在執行時間上,當局會盡量參考推行保就業計劃的經驗,爭取提早一年,即於年底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