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 許智峯提五控罪三獲批

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於西灣河發生交通部警署警長開槍案,議員許智峯早前向有關警長提出私人檢控,昨日獲裁判法院批准傳票申請。許就五項控罪提出私人檢控,其中三項控罪獲批傳票,包括「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以及「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彈藥」罪和「處理槍械而方式是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罪。至於「意圖謀殺」及「發射彈藥而其方式是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兩項控罪則不獲批傳票。

稱倘有證據 再提更多檢控

許警告律政司不要介入案件,否則是包庇警員,他指社會清楚看到警員在反修例運動中使用過分武力,但政府無動於衷,迫使他們以私人檢控方式追討,若有足夠證據,不排除就警方過分使用武力提出更多檢控。他強調,今次獲批傳票申請意義重大,指美國早前亦對施行警暴的警員作出檢控,但港府及警隊高層縱容警員濫用暴力,這是首次民間以私人檢控爭取公義,讓警員知道非法使用武力需負上刑事責任。

中槍青年涉三罪 月底再訊

有關開槍案發生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三罷」行動期間,西灣河有警員在驅散示威者期間,發生開槍射傷示威者事件,中槍青年被控企圖搶劫、阻差辦公和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共三罪,本月初在西九龍法院提訊,他與同案另一名被告均暫時毋須答辯,各准以現金和人事共八千元保釋,案件押後至六月卅日再訊。

的士撞人案 司機8‧17上庭

另外,就去年十月六日的士司機涉嫌於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人案,許智峯表示收到法庭傳票,涉案司機將於八月十七日就「危險駕駛」罪上庭接受審訊。他指,若有關人士拒絕出庭或缺席聆訊,法庭可以通緝方式傳召有關人士上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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