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HMV清盤前轉走資產 蕭定一涉失當違信託

網台負責人蕭若元兒子蕭定一出任主席的上市公司中國創意數碼娛樂有限公司(前稱 HMV數碼中國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集團」)及其子公司,近年涉及多宗金錢糾紛。其中經營音樂產品零售業務的子公司 HMV Marketing Limited(下稱「HMV零售」),於一八年十二月被集團決定自願清盤。惟清盤人其後發現,HMV零售在清盤前一個月,將逾三百萬元款項過戶至集團另一間公司,有違反HMV零售及其債權人利益之嫌。清盤人昨入稟高院,追究蕭定一及HMV零售另一董事在此項金錢交易上疑行為失當,要求法庭頒令有關交易屬無效,並要求收款公司、蕭定一和另一名董事作出賠償。

原告是徐美玉及黃新強,均為會計師,他們是泓信會計師行有限公司的合夥人,被委任為HMV零售的清盤人。被告依次是鐳射企業有限公司、蕭定一和孫立基。

未能償債 前年全線結業

原告指,蕭定一和孫立基均是HMV零售的董事,HMV零售和鐳射企業均是集團旗下的公司。孫立基除了是公司董事,亦是電影導演,其作品包括《3D肉蒲團之極樂寶鑑》和《作家的謊言:筆忠誘罪》,兩部電影都是集團出品。

HMV零售是集團全資附屬公司,負責經營HMV的實體零售店業務。自一八年下半年起,HMV零售先後被其多間分店的業主指控欠租及貨款等。集團遂在同年十二月十八日議決,由於零售店缺乏償債能力,收入又未能應付營運開支,因此將HMV零售進行自願清盤,全港多間HMV店舖隨即停業。本案兩名原告被委任為HMV零售的清盤人。

原告表示,HMV零售在前年十一月十九日,亦即清盤前不足一個月,把一筆三百零二萬二千多元的款項,轉帳往鐳射企業有限公司。原告指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的定義,此交易是對鐳射企業作出不公平優惠,因此清盤人要求法庭根據條例頒發聲明,確認有關交易無效。而蕭及孫兩名董事是促致此項交易,亦觸犯了上列條例定義的失當行為、失職行為及違反信託行為,因此須對HMV零售作出補償和賠償。案件編號:HCMP 78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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