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一名物流公司經理,控告他涉嫌外判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時,從該公司一名時任兼職員工收受非法回佣共九千八百元,被告已經獲准保釋,將於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曹劍偉(四十七歲),為兆德企業有限公司倉務經理,被控三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一)(a)條。該公司是一家提供貨運、倉務及貨品存倉服務的物流公司,被告負責監督元朗一個貨倉的運作,該貨倉用作存貨和進行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
兆德企業於一七年十月初決定外判其貨品標籤工作予兩姊妹,兩人當時在被告監督下任職兼職倉務員。被告獲委派與該兩姊妹商議服務費金額。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至一八年二月七日期間,先後三次從該名妹妹接受非法回佣共九千八百元,作為將兆德企業的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外判予該兩姊妹的誘因或報酬。據報總值逾十二萬三千元的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外判了給該兩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