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林鄭月娥口口聲聲全力支持「港版國安法」實施,其實有多全力令人懷疑。她日前表示,中央將透過多種方式聽取特區政府官員、立法會主席、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各級政協委員等意見。所謂聽取各界意見到底是甚麼意見,從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近期頻頻攞住雞毛當令箭就國安法發聲,當知整個政府依然不脫陽奉陰違、敷衍中央的本色,目的就算不是廢掉國安法的武功,也是要令其威力大減。
眾所周知,「港版國安法」指明中央可以在港設立國安機構,因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不屬於特區自治範圍,惟長期發夢的鄭若驊卻在此節骨眼上忽然清醒,斬釘截鐵指出,「港版國安法」的起訴工作將完全由律政司負責,一旦條文與普通法有衝突,律政司會向中央進言;又強調法例原則上不具有追溯力。既然中央現時仍在聽取各界意見,全國人大甚麼都未說,鄭若驊憑甚麼如此實牙實齒講法例操作?是中央授權,還是她急於向外部勢力和洋奴漢奸表明心迹,為他們送上投名狀和強心針?
鄭若驊一直「形迹可疑」,知法犯法,其身不正,甫上任即被踢爆豪宅僭建,然後又有一連串秘撈仲裁無申報的醜聞,老公也是一擔擔,其上市公司疑違反競爭法受查。更可疑的是,豪宅僭建新聞鬧得沸沸揚揚之際,她即巧合地高調宣布,因為證據不足放生黎智英的政治黑金案,佔中案同樣不了了之。別看現在漢奸黎有四宗刑事案件在身,律政司看似「大義滅親」,實際上又是抓小放大,起訴的罪名只屬小兒科而已。
說到底,國安法能否起到撥亂反正、斬妖除魔的作用,關鍵在於中央有沒有執法和審判權,法例有沒有追溯力。要是中央再次被港府廢官忽悠,一味聽信讒言,以為國安法不讓律政司全權負責,就會有損司法獨立和國際形象,甚至嚇跑外資,那麼,國安法條文寫得再嚴,終究都是一紙空文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