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談到內地法治種種弊病,但也並非一無是處,起碼在檢控程序上效率相當高,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迅速審訊判刑,漏網之魚較少,比較起來,特區這方面卻愈來愈差勁,尤其是反修例暴潮爆發後,案件極速增長,把律政司內部千瘡百孔表露無遺。
自從去年六月至今,警方在暴潮中拘捕接近九千人,涉及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及縱火等罪名,可是控告只得大約一千七百人,進度緩慢之極,令法庭大塞車,審畢案件未到百宗,去年十月的暴動案件,要最近才審結,未能在關鍵時刻當頭棒喝,大大減低刑事程序的阻嚇力。各界從去年尾已經呼籲加速處理,但司法部門作風依舊,未有加開廿四小時法庭審理,而律政司肩負重任,卻由頭至尾如在夢中,後知後覺,經過一年才「瞓醒」,最近表示要加快檢控程序,增派人手到刑事檢控科的特別職務組。
遲做好過沒有做,然而做了又錯漏百出,律政司檢控工作常因證據不足而「甩轆」,未能成功將涉嫌犯案者定罪。最近有一宗疏忽過馬路交通案件,竟然審訊了九十一日,尼泊爾籍女被告脫罪,倒過來控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主控大狀及負責案件的警察,並索償不少於六百萬元。
學者促請律政司在增派人手時,應確保質素及立場不會偏頗。可是上樑不正下樑歪,醜聞不絕的鄭若驊,本身已經是部門的超級負資產,有這個「榜樣」,對下屬的影響可想而知,律政司一日由她掌控,不但整個部門翻身無望,甚至拖累檢控暴徒,阻礙止暴制亂的進程。鄭若驊早前說,「港版國安法」檢控疑犯的決定將由律政司負責,而非內地當局,似乎派定心丸,實際更令人擔憂。內地法治輸在起跑線,有沒有能力像龜兔賽跑的烏龜後來居上,有待下回分解。但香港法治卻十足像傲慢怠惰的兔子,若不醒覺重新振作,最終必定輸在終點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