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港協選拔程序不公

【本報訊】審計署於四月發表審計報告,炮轟港協暨奧委會選拔運動員欠透明度和問責不足。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開會,有議員質疑遴選運動員的準則,並質疑二○一八年亞運泳隊選拔程序的公平性,指若委員與選手為家屬關係仍可投票,對其他選手造成不公。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開會,聆訊報告批評「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事宜,提到總委員吳旭光之子吳欣鍵獲男子一百米蛙泳參賽資格一事。議員林卓廷質疑遴選運動員的準則,其中包括以短池比賽排名作標準,並未記錄及通知「丙級精英運動員獎學金持有人」遴選準則給運動員。雖然泳總以泳手在長池得分作提名標準,但奧委會卻將吳欣鍵在亞洲室內暨武術運動會(亞室運)的短池比賽排名納入遴選資格,遭質疑這個規格未達標。

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義務秘書長王敏超回應稱,遴選選手有既定準則,包括獎學金在內會以正式或非正式的途徑告知泳總屬會。

行政總監鄭國鴻同樣指出,有關準則在會員大會上獲通過,惟他承認未有清楚列明,將來會列出遴選準則清單。他亦承認無考慮委員與運動員之間的家屬關係,只考慮委員在屬會的職位、是否屬供應商等利益關係。

回應稱要全面審視事件

王敏超續稱事件對運動員不公道,認同要保護運動員,但要全面審視事件。他又指涉事運動員心情低落,甚至曾向隊友透露有輕生念頭,需與心理學家見面。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