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情警隊男督察與女友分手後,疑不堪打擊患上抑鬱症,他屢次透過打電話及上門滋擾前度,更到她一名懷孕女性朋友的工作地點生事。到女方決定報警,他竟然推撞前來拘捕他的同袍。該名男督察昨在東區法院承認兩項普通襲擊、一項遊蕩致他人擔心及一項拒捕罪,法庭斥他分手已年多仍苦纏對方,身為警察拒捕更是嚴重,判他即時監禁八星期。
卅五歲被告李天洛現已被停職,控方早前披露他曾企圖燒炭自殺獲救,之後被證實患上抑鬱症,需接受精神科治療。被告昨無律師代表,並向法庭表示沒有任何求情說話。
控方指,被告前女友X事後需接受心理輔導,而她的朋友Y事發時正懷孕,產後情緒仍然波動,她們均擔心被起底申請匿名令,獲法庭批准。
案情指,被告與X於一三年中開始拍拖,至一八年初分手,X已叫被告除工作外不要再找她。惟被告仍不時在她家附近出現,去年八月廿九日晚上,X從閉路電視見到被告在她家門外徘徊故不敢歸家,但始終在途中遇上,被告抓着她的手要求傾談,但X拒絕。
去年九月二日,被告到Y的工作地點詢問X的近況,Y拒絕攀談,被告便暗中拉開她的椅子,令她坐下時險些失平衡跌倒,當時Y正在懷孕,她感到不適,事後要放假休息。同年十月卅一日,被告又到X家叩門,X的父母亦勸被告離開,事件驚動保安及警方。今年二月廿一日,警方拘捕被告,但被告出手推開兩名警員,令他們受傷。
裁判官坦言,案件源於情侶間的感情糾紛,但被告身為警務人員,竟做出一連串犯罪行為,而他犯遊蕩罪時,跟女友分手已一年多,但他仍苦纏對方,令對方身心俱疲,加上他竟然拒捕,故無可避免要判他監禁式刑罰。案件編號:ESCC 2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