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月本港發生逾二百宗市民懷疑進食「洪家手作洪瑞珍三明治」後中毒的個案。本報記者昨日視察「洪家手作」位於觀塘開聯工業中心、涉無牌經營逾一個月的廠房,發現廠房位處的大廈地下大堂仍掛有印上該店商標的宣傳燈箱;惟廠房門外已拆走招牌,廠房內烏燈黑火,即使記者按門鈴亦無人應答,所在的樓層走廊則有大型雜物堆在一旁,疑是用作冷藏食物的凍櫃,惟未知是何人置放。
「洪家手作」廠房所持有的食物製造廠「暫准牌照」,已於今年四月十五日屆滿;由上月廿一日公布首宗相關食物中毒案計算,該廠房疑在案發前的一個月已無牌經營。食物環境衞生署承認分別於四月廿三日及上月廿一日,到涉事食物製造廠巡查,當時已發現該食物製造廠涉無牌經營,即時檢控有關負責人,另加每日罰款。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經營無牌食物製造廠即屬犯罪,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加每日罰款九百元。
記者昨日亦視察「洪家手作洪瑞珍三明治」於荃灣及上環等零售點,荃灣南豐中心零售點已經「人去樓空」,招牌已經拆掉,業主更在店舖大閘張貼放盤告示。而上環德輔道中的零售點亦已落閘,該店招牌被多張紙張覆蓋,只留下原有的三文治圖樣在旁。
涉事的「洪家手作洪瑞珍三明治」的廠商及店舖,早前被台灣的「洪瑞珍三文治」後人在本港入稟高院控告其侵權。洪瑞珍的後人於本月初向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禁止售賣「洪家手作洪瑞珍三明治」的廠商及店舖在案件完結前,再使用「洪瑞珍」三字及與其相似的商標,最終獲法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