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不少國際學校除收取學費外,亦要求家長購買債券、支付提名權或工程費用等以籌集資金,申訴專員公署年初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批評教育局多年來一直沒有就收費設立審批制度,促當局盡快制訂審批機制。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表示,這些費用一直被視為學校與家長之間的「私人財務安排」,惟現今國際學校發展出不同收費,下學年起會要求所有私立和國際學校就徵收其他費用提交申請。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討論向四間國際學校提供工程設備貸款,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指,不少國際學校都會向家長徵收其他費用,包括債券、提名權或作工程徵費,費用高昂,要求當局監察,以免令國際學校「超級貴族化」。議員譚文豪形容家長是「焗畀」款項,要求教育局承諾檢討相關收費。
楊指下學年起會要求所有私立學校徵收學費以外的收費前,都需提交申請,局方會「一次過」要求學校申請,但仍需時整理合理和切合學校需要的制度。至於二○/二一學年前其他徵費,楊表示每間國際學校的運作,及收取費用的用途都不同,局方需與每間學校商討,建立適當的規管程序。
另外,會議最終通過向財委會建議,向宣道國際學校、香港墨爾文國際學校、香港思貝禮國際學校以及法國國際學校,免息借出共十四億四千萬元,應付學校工程費用,貸款分十年攤還。委員會亦通過向財委會提交十二億六千萬元的撥款,資助自資專上院校成立約卅個新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