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上環暴動案 女學生口頭招認不呈堂

【本報訊】去年七月廿八日中上環發生警民衝突,新婚夫婦及一名女學生被控於德輔道西近西邊街一帶參與暴動,案件昨在區院續審。當日拘捕十七歲女學生的警員,日前指女學生曾招認到西區遊行集會,辯方反對將該口頭招認呈堂,法官昨亦質疑警員向女學查問前未有作出警誡。控方其後說經考慮後,同意有關招認或夾雜了警員的個人意見,決定不再依賴作證供。

三名被告分別是湯偉雄(卅八歲)和杜依蘭(四十一歲)夫婦,及女學生李宛叡(十七歲)。

法官質疑警員未施警誡

拘捕第三被告李宛叡的速龍小隊警員許庭魁前日出庭作供時,指當日李曾承認跟另外兩名被告到西區遊行集會,所以才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拘捕她。

法官昨關注到,許當時有否向李施行警誡,着控辯雙方考慮是否須要處理。而控方在考慮後表示,鑑於許曾供稱非一字一句記得李當時所言,有關字句乃是他綜合所得,其中或有一些許的意見在內,故為着公平審訊,控方決定不再依賴上述口頭招認。

另辯方昨繼續對許盤問,質疑他並沒有把截停及拘捕李的細節如實道出,更指他在記事冊上寫下李曾招認的說話乃是捏造。惟許不同意辯方的說法。案件編號:DCCC 87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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