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示威案件大排長龍,律政司近日才如夢初醒,決定成立特別職務專組加快檢控。學者炮轟律政司後知後覺,反修例示威浪潮近一年後才設立小組處理,實在太被動及太遲,但在增派人手的同時,亦應確保檢控質素及檢控官的立場不會偏頗。檢控工作大落後,議員批評律政司變相縱容犯法行為,發出錯誤訊息令人誤以為犯法不會被檢控。
由於司法大塞車,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安排「分科五(特別職務)」,專門處理威脅公眾秩序活動和牽涉電腦網絡罪案,並增派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及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加入「特別職務組」,希望能加快檢控程序,以免案件堆積如山。
議員周浩鼎說,律政司在這次暴力抗爭案件的檢控速度明顯緩慢,被捕及落案起訴的案件宗數不成正比,議員多番要求律政司增加人手,律政司亦曾承諾加人,但面對數以千計的案件,仍令人擔心其承受力。他又認為,若律政司再拖慢,又不認真處理案件,等於某程度上縱容犯法行為,亦無法成功發揮阻嚇作用。
陸頌雄議員則稱,犯罪的事件若有足夠證據便應該依法起訴,若警察或律政司人手不足,便應增聘人手,否則被捕人士無止境地踢保,對法治的莊嚴性有影響,亦會令外界認為律政司是無牙老虎。他說,有些案件已拖延甚久,無法起阻嚇力之餘,也令部分人誤以為「都無所謂啦,都唔告嘅!」,擔心最後引一些無知的年輕人出來以身試法。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說,律政司增派人手是後知後覺,反應過慢,令法例起不到阻嚇作用,導致去年及今年發生多宗暴力示威,並指早於去年十月及十一月已應加派更多人手。他又說,近期有案例反映律政司在檢控上因證據不足而「甩轆」,未能成功將相關人士定罪,所以律政司在增派人手的同時,亦應確保檢控質素及檢控官的立場不會偏頗。
引起軒然大波的反修例示威浪潮,警方自去年六月開始拘捕八千九百八十一人,年齡介乎十一至八十四歲,當中僅一千七百人被檢控,其餘逾五千人仍在接受警方保釋候查或踢保,約一千五百人獲無條件釋放。被拘者涉嫌干犯的罪行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檢控人士當中,已有一百人承認控罪或經審訊後被定罪。此外,還有六十三人獲控方以簽保守行為了事,三十六人獲撤銷控罪。
律政司發言人稱,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一直設有一隊檢控人員,專責處理有關「公眾秩序活動」的案件,以保持處理方法的一致性。律政司亦有安排其他檢控人員,協助參與檢控決定的相關工作,以確保相關工作得以按檢控守則的原則順利進行。律政司一直與警方緊密溝通,積極跟進調查工作,務求盡快處理相關案件。
律政司在選擇控罪時,應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律政司必須就所得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並按《檢控守則》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