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月處理將軍澳「連儂牆」行人隧道斬人案,判刑時形容被告「高尚情操」,言論引起極大社會爭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發表聲明,批評法官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損害法官不偏不倚的形象,亦影響公信力。他已提醒對方有關言論,對方表示同意。而郭暫不會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聲明指法官對社會大眾有責任,必須公平公正、無懼無私地審理案件,作為法官不可對任何人士或因由有所偏頗,因此法官及司法人員必須避免就社會中具爭議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詞中)發表任何意見,尤其是任何一種政見。當法庭需就具爭議性的政治議題發表意見,該意見必須慎重和經過斟酌衡量,並不能超過處理當前問題的合理需要。
郭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有機會損害不偏不倚的形象,亦會影響他審理被視為與他個人政治立場有關案件的公信力。斬人案的判詞之所以引起爭議,是郭沒有遵守司法機構獨立及公正的原則,給人偏頗的觀感。
五十歲男導遊去年八月持牛肉刀在將軍澳連儂牆斬傷三人,承認三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入獄四十五個月,主審法官郭偉健在判詞中讚揚被告有「高尚情操」,接受刑罰的艱難時期仍關心受害人福祉,又認為被告行為是「合理」。郭又在判詞中滔滔不絕發表對反修例運動的意見,形容示威者「猶如一支軍隊」,作出「文革式」的極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