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版國安法」備受國際社會關注,美國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奧布賴恩前日警告一旦落實執行,華府很可能無法證明香港維持高度自治,美方到時將對香港及中國實施制裁。港府發言人昨發聲明,指每個國家都有權維護其國家安全和主權,如有人認為對香港擁有主權的中國,無權在香港立法保障國家安全,顯然是持雙重標準和偽善的表現。
發言人表示,大部分政客和政治評論員的批評和意見,都只是危言聳聽的揣測和暗諷,罔顧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部分的憲制事實,強調香港絕不能成為顛覆活動或意圖破壞國家穩定的組織基地,並重申「港版國安法」只會針對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
此外,香港大律師公會昨發表聲明對立法表示憂慮。公會認為,「港版國安法」涉及《基本法》第廿三條涵蓋的範圍,理應由本港自行立法,因《基本法》列明立法會是本港的立法機關,能依照法定程序制訂、修改和廢除法律等,故人大常委會看來並沒權力以第十八條的機制將「港版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公會亦關注,中央根據需要在港設立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的機構,是否以本港法律行事、受到規管及有執法權力,而權力是否受本港現行法律及《基本法》第二十二條限制,亦非常含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