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涉嫌在二○一七年六月刑事恐嚇記者,今年終於被檢控,案件本月五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將案定於八月十九日開審。黎雖然獲准保釋候訊,惟須每逢周三返回警署報到,期間不得離港。
昨日傍晚約六時十分,黎智英再到九龍城警署報到,他乘坐黑色私家車到場,大概自知難避傳媒追訪,並未如第一次報到時提早十五分鐘到達。黎保持一身西裝褸搭運動褲裝束,惟今次並無律師陪同,他孤身一人步向警署,期間神色木然呆滯。
儘管新冠肺炎仍然肆虐,黎卻一於「懶理」,無視病毒風險,全程未戴口罩。他踏入警署門口時,有當值警員為他量度體溫,約兩分鐘後完成報到程序,黎便黯然垂首而出,折回原車離開。
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除了恐嚇記者外,他與另外十四名民主派人士,另涉嫌於去年八月至十月期間多次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的反修例遊行,以及煽惑他人參與中環終審法院外的未經批准遊行。黎被控合共兩項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三項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每罪最高可判囚五年。本周一,十五名被告分成四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各人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四案均押後至六月十五日在西九法院再訊,等候控方準備轉介文件,以便將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涉及其中三案的黎續准以共三千元保釋金候訊。